18歲公民權修憲綁大選 朱促先修公投法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28日立法院在公佈欄張貼修憲案的公告,待公告半年後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趙雙傑攝)

立院表決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將交付公民複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民進黨應先修《公投法》,才能讓公民複決結合年底大選投票,「我不是不贊成,我是守法」。不過,中選會堅稱,修憲案何時投票,並不適用《公投法》規定。

修憲門檻需有965萬人同意才能過關,民進黨、民衆黨都主張公民複決綁年底選舉,衝高投票率。朱立倫昨在中常會表示,國民黨支持「18歲公民權」修憲案,該案在立院獲朝野一致支持,民進黨卻想盡一切辦法扭曲國民黨反對。他指出,2019年立院在民進黨主導下修訂《公投法》,第15條明定「立法院依憲法之規定提出之複決案,經公告半年後,應於10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所以公民複決也是公投;同法第23條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每2年舉行一次」。

「如今中選會能夠違反嗎?不能吧!」朱立倫說,既然希望公民複決綁年底大選,就應先修訂《公投法》,朝野一起推動,而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須承認並收回去年強力反對公投綁大選的言論。朱立倫批評,民進黨去年反對國民黨公投綁大選的主張,現又誣指國民黨不贊成,「我不是不贊成,我是守法」,以及遵守公投結果。

對於朱的主張,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說,公投與修憲複決是不一樣的,修憲怎會要修《公投法》?降低修憲門檻較實際,但國民黨也不贊成;國民黨團上週無異議通過18歲公民權,也知道按時程將綁年底大選,民進黨明刀明槍沒任何隱瞞,國民黨卻打假球不甘願,口惠實不至。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說,公民複決是否綁大選沒有明文規定,若沒綁大選恐難通過修憲門檻,此次仍與年底選舉合併爲宜。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憲法》增修條文已明定修憲案是經立院公告半年後,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這不適用《公投法》第23條;至於是否綁年底選舉投票,須由委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