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撇子」手拿電子煙被上銬2天 轟警不合法慘被院檢打臉
資深影評人「左撇子」29日寫下長文,透露1個月前,因手拿電子煙,遭一組警方衝過來以「懷疑那個是大麻」的理由盤查,警方訊後認爲他涉嫌持有大麻煙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北地檢署,以3萬元交保請回。左撇子質疑警方整個過程逮捕程序是否合法,對此大安分局表示一切程序合法。
▲影評人「左撇子」因爲拿着電子煙,被警方上銬逮捕。(圖/翻攝自臉書/左撇子的電影博物館)
左撇子本名葉上豪PO文表示,3月22日凌晨3時許他在酒吧門口陪喝了酒的朋友等車,手上拿着電子煙,沒想到一組警察突然衝過來,以「懷疑那個是大麻」的理由,要把他帶走。他馬上掏出手機錄影蒐證,卻反而被質疑「沒有罪的人幹嘛自保」;要求拿出臨檢異議單,對方也拿不出來,卻還是直接被上銬帶走。
警方訊後仍認爲他涉嫌持有大麻煙油,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後以3萬元交保請回,臺北地檢署也將電子煙內的成分送交專業機構進行檢驗,以釐清案情。
左撇子質疑警方逮捕程序不合法,對此大安分局開記者會表示,逮捕程序「法院認證合法」。並解釋當天葉嫌手持內含膏狀溶液之電子煙,且周邊散發濃厚大麻味,員警先請配合警方到駐地協助調查,但葉嫌路途中辯稱電子煙內含CBD大麻酚,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並帶返所內,並扣押手持之電子煙採驗,同時允許他行使通知律師之權利。
員警到逮捕前從未阻止他錄影音,逮捕後,身份已轉換爲現行犯,當然依法制止錄影音行爲。採驗過程執行2次,是因爲膏狀內含物不易抽取,第1次樣本量不足,第2次採驗呈現陽性反應,採驗過程也有錄影存證。
▼ 左撇子質疑自己遭到不合理的逮捕程序,經由臺北地方法院的刑事裁定,認定員警一切程序合法。(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但他在3月23日4時許拒絕夜間訊問,等到上午8時律師到場後申請提審,下午5時收到法院通知20時開庭審理提審,22時開庭結束確認提審駁回,23時許由律師陪同下製作完筆錄後移送,相關過程皆有紀錄,並沒有像葉嫌網路所稱無故遭警方上銬留置2天。
據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葉上豪身上散發大麻味,手中握有電子煙1支,且煙油亦呈現大麻之顏色等等情狀,據此認定聲請人爲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之現行犯,應認已盡釋明之責,故逮捕行爲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