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後轉手將車輛抵押廣東汕頭一男子犯合同詐騙罪獲刑罰

原標題:租車後轉手將車輛抵押廣東汕頭一男子犯合同詐騙罪獲刑罰

本報訊 男子鄭某爲非法牟利,將犯罪目標鎖定在汽車租賃公司上,租車後便將車輛抵押,“賺取”差價。近日,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合同詐騙案,被告人鄭某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被告人鄭某以租車自用爲由,利用僞造的駕駛證,向汕頭某汽車租賃公司租賃一輛小轎車,並支付了9000元租金和押金。同年3月,鄭某通過他人僞造該車的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將車輛抵押給汕頭某汽車美容服務中心,獲得8萬元後全部揮霍。案發後,涉案車輛已被追回併發還汽車租賃公司。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鄭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侵犯公民的財產所有權,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爲已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告人鄭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