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or“騙車”?警惕“空手套白狼”的租車抵押騙局

東方網記者馬鑫洋12月6日報道:用租來的車去典當行“空手套白狼”?日前,經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合同詐騙案,被法院作出判決。

2023 年 10 月,某典當公司報案,稱客戶顧某辦理抵押業務時提交的車輛所有人信息與實際不符。此前,顧某通過微信聯繫典當公司胡經理,欲抵押一輛極氪牌轎車。胡經理要求其出具車輛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顧某稱不在身邊稍後郵寄。因國慶假期典當協會不辦公,且顧某連車都開來,胡經理便打消疑慮,讓財務給其轉賬 12 萬元。假期過後,胡經理送材料辦理手續時,才發現被騙。

顧某到案後交代,他先在網上租了這輛極氪牌轎車,每日租金 300 元,隨後找人將行駛證所有人 PS 成自己,用假證件簽訂抵押協議騙得 12 萬元,支付 7500 元租金後,其餘錢款用於償還之前詐騙的款項。

這並非顧某首次作案。早在 2023 年 8 月,他就在租車平臺租了一輛大衆牌轎車,僅租 1 天,費用 244 元,次日便用僞造行駛證在網上找到的抵押公司騙取 2.5 萬元並揮霍一空。此後,顧某發現租車抵押來錢容易,便繼續作案。他一共租賃 6 輛車,騙取抵押款 36 萬元,其中 2 輛車已由家屬退還抵押款後歸還租車公司,近 30 萬元抵押款尚未退賠。

顧某爲維持車輛租賃費和日常生活,不斷租車抵押。他事先查好抵押公司聯繫方式,租車獲取行駛證後網上找人 P 圖,隨即聯繫抵押公司套錢。顧某稱,因曾抵押自己車輛熟悉流程與所需材料,且知曉抵押和二手車買賣公司審覈不嚴格,纔想到鑽空子。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爲,顧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租賃汽車後予以抵押,詐騙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合同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顧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