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債臺高築詐騙合夥人300萬 以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深圳新聞網2024年9月4日訊(深圳晚報記者 伊宵鴻)明明已經債務纏身負債累累,爲了還債居然虛構投資項目詐騙合夥人數百萬元。近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成功辦理了該起涉案金額達300萬元的合同詐騙案,一起精心設計的“空手套白狼”騙局水落石出。南山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人民幣270萬餘元。

“我真是瞎了眼,纔會相信他!”法庭上,賴某憤怒又悔恨地說道。時間回溯至2018年,正在尋找投資機會的賴某遇到了毛某,兩人經過商談決定合作開設一家某品牌汽車4S店。在簽訂合作協議時,毛某信誓旦旦地承諾:“賴兄,你放心,這個項目肯定能賺錢。要是沒能成功,我全額退還你墊付的資金。”

然而在簽訂合同前,毛某早已揹負沉重債務,且已與妻子離婚,財務狀況堪憂。他非但未如實告知賴某自身困境,反而在後續明知店面辦理不下來的情況下,仍以店面裝修、疏通關係等虛假理由,持續向賴某索取資金。

賴某開始並未察覺異樣,隨着時間的推移,他開始感到不安,因爲每次追問項目進展,毛某總是以各種藉口搪塞,如“店面裝修進度有點慢”“還需要疏通一些關係”等,一再拖延項目進程。直至2021年,賴某找到參與項目的成員進行覈實,方知自己深陷騙局。

2023年12月,該案移送南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通過深入調查取證,掌握了毛某負債累累、虛構事實騙取資金的鐵證,2024年4月正式對毛某提起公訴,並在隨後的庭審中,以詳實的證據鏈和有力的法律論證,揭露了毛某的詐騙行徑。

“毛某被移送審查起訴後,仍拒不認罪,屬於典型零口供案件。”承辦檢察官表示,在覈實了毛某所獲款項的真實用途和履約真實情況,以及毛某履行合同所具備的能力,發現他本身不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卻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持續騙取被害人投資款項,非法佔有的意圖昭然若揭。

在這起案件中,檢察機關與公安、審計部門召開協調會,引導公安收集毛某向賴某索要資金的證據,查明資金的實際用途。除此之外,檢察機關注重被害人的資金追償,引導公安機關及時查封、凍結毛某的資金。

2024年6月,南山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檢察機關以合同詐騙罪指控被告人毛某,並當庭出示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等證據。南山法院審理認爲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名罪成立,日前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