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未申報補稅 16日起繳納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9年度綜所稅未申報補稅案件,自16日起開始繳納,圖爲財政部。(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補稅案件,將於8月中開徵,繳稅期間爲8/16至8/25止,補稅案件約12,148件,補徵稅款8,727萬餘元。

該局並已陸續寄發覈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覈定內容如有疑問,請儘速向發單的稽徵機關查詢。

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現金即期支票連同繳款書到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亦可於繳納期限屆滿(8/25)後2日24時前(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方式擇一繳納。

其中,應納稅額低於2萬元之案件,於繳納期間內,可持繳款書就近至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 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繳款書時,應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若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限繳日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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