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翁瑞達貼文、稱高虹安「人渣俗辣」 馮光遠挨告獲不起訴

去年,媒體人馮光遠曾在臉書轉貼化名「翁瑞達」旅美教授陳時奮的文章,並在文中指稱新竹市長高虹安是「人渣俗辣」,高虹安提告馮光遠涉嫌公然侮辱,臺北地檢署今偵結,因罪嫌不足,馮光遠獲不起訴處分。

去年九合一選舉前,翁瑞達多次在臉書發文,質疑民衆黨新竹市長高虹安、調查官餘正煌的論文涉嫌抄襲,當時高虹安曾表示,若有人轉傳翁文,將蒐證提告。

事後,馮光遠便在臉書轉發翁瑞達文章,並在去年9月20日貼文,指稱「她真的(高虹安)涉嫌抄襲」、「人渣俗辣是她」等語。高虹安認爲,馮光遠轉貼及發文內容足以貶損她的名譽及人格尊嚴,提告馮光遠涉嫌公然侮辱。

不起訴書處分書指出,馮光遠否認有公然侮辱犯行,並辯稱,翁瑞達一系列文章證實高虹安涉嫌抄襲,他基於那篇文章纔會說高虹安是人渣、俗辣,指出上述用詞是他日常寫作及生活的習慣用語,無公然侮辱犯意。

檢察官認定,馮光遠主要就高虹安論文爭議事件提出個人批判,並非無端空言謾罵;此外,高虹安去年確實涉及論文抄襲事件,案件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檢方綜合觀察,採信馮光遠辯稱,因罪嫌不足,予以馮光遠不起訴處分。

新竹市長高虹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媒體人馮光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