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明天會更好(權威發佈)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5月31日舉行新聞吹風會,介紹《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成果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人民享有廣泛而真實的民主和自由,中國的人權保障成就舉世矚目。”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宣傳處處長、二級巡視員李曉軍介紹,《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是我國自2009年以來制定實施的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也是首個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銜接的行動計劃。本期行動計劃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重視保障貧困人口、困難羣衆和弱者權益努力實現公平正義。行動計劃的實施使得中國人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利保障充分落實,人權知識普及和人權教育深入人心,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走深走實。

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是《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中的重要內容。對此有記者問,本期人權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在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方面有哪些亮點和成果?“總體來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強,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在保障人身自由方面,我們建立了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修訂了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行使’。”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還結合近期在浙江、上海等地的考察情況,講述了一個生動案例。“我們調研浙江省金華市武義縣的後陳村村幹部爲了更好地團結村民、提升村民對幹部的理解和信任,便下決心建立村務公開制度、村民監督制度,哪怕花一毛錢都加以公開,這一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常健說。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級巡視員、高級法官李曉簡要介紹了司法機關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採取的主要措施和落實情況。“最高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通過不斷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以審判爲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充分保障被告人辯護權和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建立健全權利救濟機制和司法救助制度等工作,不斷提升人權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如期完成行動計劃中涉及司法工作的目標和任務。”李曉說。

在吹風會現場,少數民族、婦女、兒童、殘疾人等特定羣體權利的保障情況備受關注。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張永和說:“中國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對特定羣體權利予以傾斜性保障。例如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爲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明確不得實施的6種就業性別歧視行爲,建立部門聯合約談工作機制,爲婦女平等就業提供保障。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制度、校園欺凌防控制度、網絡保護制度等。”

當前一些西方媒體和智庫認爲,中國正在改寫西方一直以來對人權的定義。對此,外交部人權事務特別代表李笑梅迴應說,中國是少數幾個5次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的國家,過去幾年,中方結合國際形勢發展以及國內人權工作,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出了一系列倡議。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理念已經日益成爲國際人權話語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中國所推動和倡導的人權理念正在不斷豐富國際人權話語體系,推動國際人權治理健康發展,得到國際社會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積極響應和支持。”李笑梅說。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相信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明天會更好。”李曉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