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求償4億 一審判賠936.9萬

正義公司黑心食品案,臺灣消保會代表學校師生求償新臺幣4億多元,高雄地院今天上午宣判,判處正義需賠償936.9萬元,依求償者計算,平均每人獲賠3000元。

高雄地院依原告提出的營養午餐契約書銷貨單認定共有23所學校營養午餐3123名學生食用團膳業者以正義公司生產問題豬油烹煮的團膳,判處正義公司應賠償每人精神撫慰金2000元及懲罰性賠償金1000元,共計936萬9000元。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宏說,本案正義公司雖也是被害人,在不知情下用了上游業者提供的劣質油品製作豬油,消保會也缺乏受害者危害健康就診證明等舉證,但身爲大公司仍應負把關責任,酌情判處償每人精神撫慰金2000元及懲罰性賠償金1000元,共計936萬9000元。

消保費主張受害學生每人求償財物損失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懲罰性賠償6萬元,每人共計9萬元,總賠償金額4億餘元。

面對判決結果,臺灣消保會說,落差太大無法接受,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如何上訴討回公道。

正義公司也說,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10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