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紀錄 RCA傷者求償判賠23億元
史上最大RCA工殤求償案,歷經20年抗爭、14年漫長訴訟,去年最高法院判決須賠償262名員工共5.1億元定讞,另有受傷者RCA二軍求償部分,臺北地院今天判決RCA等4公司須連帶賠償1107位員工23億多元。可上訴。
RCA(前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被控從1970年起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致癌物,讓勞工用水及廠房空氣受到嚴重污染,有高達1400多名員工因此死亡、罹癌及流產,歷經長期抗爭及司法訴訟。
RCA一軍求償部分去年最高法院認定,RCA在1998年得知員工籌組自救會求償後,將在臺資產匯到母公司所在的法國銀行,有惡意脫產以規避債務的情事,也因此其母公司GE及湯姆笙都須連帶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