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座城市宣佈:拆了人臉識別 買房不用戴頭盔了?
(原標題:這座城市宣佈:拆了,售樓部的人臉識別!買房不用再戴頭盔了?)
近日,一段“戴頭盔看房”的視頻在網上流傳。其中還加上了字幕“爲保護個人信息,戴着頭盔去看房”。
隨着視頻的流傳,這一奇特現象也引起了廣泛關注。由此引發的“人臉識別系統是否會侵害客戶個人隱私”討論不斷髮酵,甚至引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重視。
南京就率先向樓盤的人臉識別系統出手了。日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緊急通知,要求樓盤售樓處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拍攝來訪人員的面部信息,鎂編從南京多家開發商處印證了該消息的真實性。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表示,售樓處安裝人臉識別系統,源於“分銷模式”的鑑別。每當新樓盤上市時,房企一方面會採取自營銷方式,另一方面也找“分銷渠道”進行外部合作銷售。售樓處的人臉識別系統就是爲了幫助房企判斷購房者是來自然訪客戶還是中介渠道客戶。但對於售樓處來說,通過採集人臉信息來鑑別客戶的高科技行爲,並不代表着其本身就是合法的。
圖片來源:攝圖網
不少樓盤已開始執行新要求
“其實,上週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市場監督科就向一些開發商打過招呼,並口頭通知,要求關閉和拆除安裝在售樓處的人臉識別攝像頭。”南京某樓盤開發商負責人告訴鎂編,目前該規定的影響,無非就是售樓處的人臉識別系統不能再用了。
雖然鎂編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官網上並未找到“要求關閉和拆除安裝在售樓處的人臉識別攝像頭”的相關通知,不過,南京多家開發商向鎂編證實了該消息的真實性。據鎂編了解,目前已經有不少樓盤開始執行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的這一新要求,即關閉或拆除售樓處安裝的“人臉識別”系統。
某頭部房企營銷總李然告訴鎂編,售樓處使用人臉識別系統,主要是爲了進行客戶界定。因爲大多樓盤都使用了經紀人和分銷模式,所以在歸納是誰的客戶上,需要一定鑑別,只要進了售樓處,就做人臉識別的比對,防止“飛單”和重複計算客戶的來訪渠道。
“將人臉錄入系統,只是以便內部管理。採集的客戶人臉信息每一個月會循環一次,核心邏輯是錄入系統不能被重複錄入。”李然 強調,這套系統不會對採集的數據做分析取樣,更多隻是做比對。
對此張波認爲,對於未獲得看房者允許、隱蔽性拍攝並用於商業目的,應該進行嚴格清查;或者採取在售樓處顯眼位置公示採集信息的行爲,並徵得看房者同意。否則就應該停止繼續對看房者拍攝的行爲,因爲這種行爲涉嫌違法違規。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徐曉明律師則告訴鎂編,人臉信息不同於一般的個人信息,也有別於普通的生物信息,屬於敏感個人信息。如果售樓處的視頻人像採集,把人臉和身份信息一一對應,則涉及侵犯隱私權的濫用。“一旦被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將可能對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害。”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隨着目前人臉識別應用的場景越來越多,也意味着消費者在消費場所被無感“盜取”人臉信息的概率越來越高。而衆多隱私泄露事件背後,是一個逐漸成型的“個人隱私盜賣”黑色產業鏈,給個人、企業乃至國家造成了巨大的安全威脅。
“這一過程中,最關鍵的是保證私人信息不被非法挪用,個人隱私一旦出現了問題誰來擔責?”徐曉明律師認爲,如果濫用人臉識別系統,萬一造成相關信息泄露,可能會對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損失,因此應當制定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同時企業應當加強數據存儲和提高網絡防護安全。
張波表示,對於購房者來說,要建立起保護自身人臉信息的意識,或許在一些場合,人臉信息並非法採集後並不會立刻對個人產生直接影響,但存在極大的隱患。對於售樓處來說,目的是通過人臉信息採集來鑑別客戶來源,但高科技並不代表着其本身就合法。
鎂編注意到,今年10月21日發佈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強調只有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而目前不少售樓處通過無感識別方式收集客戶的人臉信息顯然未向當事人進行單獨告知,也未徵得當事人的明示同意,其識別人臉信息也不具有充分必要性和正當性,屬於違法收集個人信息行爲。
同時,《網絡安全法》和《民法典》也明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應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則進一步明確,收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前,應單獨向個人信息主體告知收集、使用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以及存儲時間等規則,並徵得個人信息主體的明示同意。
正如徐曉明律師所言,保護消費者權益,亟需對人臉識別技術作出規範,釐清應用的邊界和規範。同時,公衆也要加強個人隱私保護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