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指司法不公衝撞總統府 司法院譴責污衊
日前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寄信給媒體,對外宣稱是因與妻官司判決不公才犯案,臺北地院在27日發出新聞稿澄清,張德正與前妻2項官司判決絕無不公之處,而司法院長賴浩敏則是在巡視臺北地院面對媒體採訪時,重責張德正的說法是對司法污衊和不負責任的說法。
▲張德正對外宣稱因司法判決不公,才駕砂石車衝撞總統府,臺北地院澄清絕無此事,司法院更譴責是污衊不負責的說法。(圖/東森新聞)
臺北地院表示,被告張德正因告訴人林怡萍提出傷害告訴,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在100年8月26日判決,張德正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因被告張德正未上訴已確定。
被告張德正因告訴人林怡萍提出恐嚇及妨害名譽告訴,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在102年5月31日判決,張德正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8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後經檢察官提起上訴,現爲北院戊股承辦審理中。
臺北地院強調,全案本院承審法官均依法審理,並無被告張德正所指摘司法不公情事。而司法院長賴浩敏在視察臺北地方法院,並面對媒體提問張德正相關判決案件時表示,經他了解判決相關案情後認爲,臺北地方法院對張德正案所做的裁判非常適法,沒有任何的不妥,隨便誣衊司法不公是不負責任的講法,而且是對司法極不公平的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