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衝撞總統府三開羈押庭 高院再度發回更審

張德正檢面前「拒絕回答」,法官面前「我錯了」。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男子張德正涉嫌駕駛大貨車衝撞總統府當庭獲釋,檢方30日抗告失敗,北院再度駁回羈押聲請,高院以北院沒有就張男高度再犯殺人重罪危險性做出說明,以及被告3位辯護人並非被告之輔佐人等理由,31日清晨再度發回更審,臺北地方法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

張德正因家暴案被判刑,對社會產生不滿,25日清晨駕駛大貨車在凱達格蘭大道由東往西行駛,穿越重慶南路後衝撞總統府,張德正昏迷被送往臺大醫院治療,臺北地檢署29日指揮警方將他拘提到案,訊後聲請羈押。臺北地方法院以張德正的傷勢無逃亡之虞,裁定駁回。檢察官當庭提起抗告。

►張德正在檢察官面前「拒絕回答」。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德正身體並非完全不能行動,原裁定推認無逃亡之虞太過武斷,且張德正寄給媒體自白書中,揚言司法案件未獲平復前,將再犯殺人重罪,北院卻沒加以審酌,因此發回更審。

►張德正撞府竟獲釋,檢方稱太離譜提出抗告。

臺北地方法院在30日除夕下午開庭審理,仍認爲張德正現在雖非已完全不能行動,但他28日才手術完畢、29日出院醫囑「不宜站立及劇烈運動和突然改變身體姿勢」,且張男目前身體裝背板,需靠他人幫忙拆卸才能躺下,依他現在狀況親友尚不致於不顧醫囑擅自遷移張德正,導致他脊椎重創

法院考量張德正的健康狀況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將張德正責付3名辯護律師。檢方再度提起抗告。

►張德正第一段婚姻因出軌離婚,第二任也被控有小三。

高院認爲,張德正雖然受傷,但坐輪椅仍可行動,張男曾自白「..如果沒死..沒關係,不管出來是幾歲..用走路的到總統府」等語,北院還是沒有就張德正有高度再犯殺人重罪的危險性做出說明,且被告3位辯護人並非被告之輔佐人,法院沒有說明責付給3名律師的理由,今天凌晨裁定撤銷原裁定,再度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