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爆公司違法不給資遣費 華通電腦:可以再討論
▲華通電腦公司前員工控訴華通違法,還不給資遣費。(圖/記者陳佳雯攝)
國民黨立委吳育仁2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華通電腦公司因超時加班情形嚴重,屢次被開罰,因此與工會協商變更工時,但有11名華通員工不願接受,自9月下旬即以勞動契約遭重大變更爲理由,要求公司給予資遣費,但公司未能做出迴應;華通電腦代表鍾瑞華說,公司還沒做最終決定,但「資遣費問題,會再討論。」
吳育仁收取華通電腦工會蒐集的千位苦勞陳情書,現場拿出資料證明華通違法事證,顯示資方已因爲要求違法加班被裁罰過7次,如果不願意配合排班而離職,就會領不到資遣費。
與會的行政院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說,勞動契約變更需要獲勞工同意,勞工若不接受,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可要求資方給付資遣費,但勞委會會介入調查、追究華通是否有違法要求加班、隱藏工時、甚至違法解僱等情事。
而廠商代表華通電腦人力資源副總經理鍾瑞華說,這11名員工在9月底離職,要求資遣費的員工案件處理狀況爲「暫訂狀態」,華通電腦還沒做最終決定,但他鬆口表示,「資遣費問題,會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