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段宜康無關」 蔡系監委6:5通過 彈劾曲棍球案檢察官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圖/ 資料照)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曲棍球之爭有了新變化!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魏明谷造勢場合上,指控國民黨立委林滄敏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詐領補助款500萬元,甚至還打賭吞3顆曲棍球,後來檢察官查無不法。不過,監委高涌誠、蔡崇義認爲,這起案件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因此提案彈劾,最終以6票對上5票彈劾。監委強調,此案與段宜康要不要吞曲棍球無關。

2016年1月,彰化地檢署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淑惠總教練張文耀刑法僞造文書業務侵佔等罪,因認罪且已將540萬返還體育署,以及向彰化縣政府補繳相關住宿費合計68萬9800元,被告受「緩起訴」處分、各繳交15萬、3萬元支付緩起訴處份金。林滄敏後來對段宜康、魏明谷提告求償,最高法院因此判段魏兩人須賠償林一百萬元並登報道歉。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指出,陳隆翔偵辦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相關人員涉嫌侵佔公款案件,漏未論斷僞造印章印文及署押,以及侵佔及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導致本案將應沒收及應發還原所有權人彰化縣政府依規定銷燬之物,卻以「發還被告」之處分命令結案,違反刑法第219條明文規定,均屬嚴重疏漏。

出席會議的監委有11人,採記名投票表決,其中蔡系監委張武修楊芳婉、趙永清楊芳玲陳師孟、田秋堇等6人投下贊成票馬系監委蔡培村包宗和、江明倉、仉桂美、方萬富則投下不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