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落跑假釋犯高雄市區狂繞110公里 一個原因車停加油站...逃亡之旅被終結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1997年曾犯下性侵強盜案的計程車之狼歐力源,遭判無期徒刑後,於2017年獲得假釋,但經評估後仍有再犯疑慮,被強制戴上電子腳鐐監控,卻在2日晚間於花蓮家中砂輪機破壞後,駕車臺北市大同區行搶一間檳榔攤後,再一路向南行駛,3日下午在高雄警方追捕下落網,據瞭解,歐嫌在燕巢時碰巧在加油站尿尿」因而被警方發現。

▲性侵假釋犯歐力源在高雄警方的強力追捕下落網。(圖/記者洪正達攝,下同)

高雄市刑大3日早上接獲通報後,立即通報各分局注意行蹤,最後在燕巢的安招路一間加油站發現歐所駕駛的車輛,當時發現嫌犯車輛的燕巢分駐所所長不動聲色上前查看,發現歐嫌正在加油站上廁所,等到對方車上時便駕駛私家車輛在歐嫌後頭悄悄跟監,並與岡山分局、市刑大里應外合成功將對方攔下,押解回市刑大與花蓮縣、臺北市警方交接。

花蓮縣警方自從歐力源2日晚間失聯後,立即展開追查,最後發現歐嫌出現在高雄,一併通報高雄市警局協助,據瞭解,歐力源從家中逃逸後,先前往北市大同區行搶一間檳榔攤得手5000元后,再一路從國道3號開車南下,最後在屏東九如下交流道,再從省道、高屏大橋進入高雄市,隨後又前往大寮鳳屏路小港大坪頂、中山高北上,最後在岡山下交流道,粗估在高雄市「繞圈」的距離最少110公里以上。市刑大偵四隊隊長林耕宇表示,歐力源逃亡到高雄的消息通報各分局,下午3點45分被燕巢分駐所所長在安招路一間加油站廁所發現行蹤後,以私家車跟在嫌犯後方並一路通報警力支援,最後在3輛警車的包抄下落網,一併從車內查獲檳榔攤行搶贓款花剩的3000元及刀械,簡單訊問後帶回市刑大,最後先前往臺北市警局就搶奪案進行偵訊後,再押解回花蓮地檢署歸案。

▲高雄市刑大偵四隊隊長林耕宇說明追捕過程。(圖/記者洪正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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