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鄰遛狗目睹「血頭顱落下」!逆子37刀殺母剁頭 「吸毒喪辨識能力」二審逆轉無罪

卓婦頭顱遭到兒子樑男剁下後,被從12樓住家丟下中庭現場血跡斑斑。(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吳銘峰、莊智勝臺北報導

桃園市中壢2018年10月晚間爆發驚悚「剁頭血案」,33歲的梁姓男子當天吸食毒品情緒失控,竟持菜刀母親狠砍37刀,並對着頸部剁下「斬首」,隨後還將血頭顱從12樓住處社區丟下;鄰居當時在1樓遛狗,目睹一顆頭顱從天而降、掉在地面滾動,嚇得急忙報案。事後王男警方逮捕,並依「家暴殺害直系血親親屬罪」起訴,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但二審卻出現逆轉,高院認爲樑男當時因吸毒喪失行爲辨識能力,因此依刑法規定改判無罪,結果出爐後引起一片譁然。

檢方調查,樑父已經去世,生前與妻子(死者)卓婦育有2子3女,長男長住療養院長女已過世、另外2女也已嫁人,而犯下弒母血案的樑嫌則是家中幺兒,案發當時無業,經常酗酒,且有吸毒習慣。鄰居指稱,樑男與母親時常在家中發生爭吵,大家早已司空見慣,案發當晚樑男又與母親大聲爭執約半小時,吵架聲響大到整個社區都聽得到,但衆鄰早已見怪不怪,也未多加理會,豈料竟會發生驚悚弒母剁頭血案。

據瞭解,2018年10月18日案發當天晚間7時許,樑男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因細故與母親卓婦發生激烈口角,隨後失控拿着菜刀追着母親跑狂砍37刀,並狠狠朝其頸部斬落,再自12樓住處將母親的頭顱丟下中庭。當時樓下有鄰居正在遛狗,聽聞聲響後擡頭一看,赫見一顆血頭顱從天而降,先砸到花圃植栽,再掉落地面滾動一段距離,鄰居目睹這一血腥慘狀,嚇得急忙報警

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趕往社區採證,發現中庭血跡斑斑,且花圃上還殘留一縷髮絲及頭皮,立刻封鎖現場。而樑男當下得知警方上門,直接反鎖在家中閉門不出;警方只好請來警消破門,隨後將樑男壓制逮捕。警方發現,屋內滿地都是鮮血,且地上還躺了一具無頭女師,經確認後發現中庭的頭顱、以及住家內的女屍皆爲樑男母親。

▲樑男落網時精神亢奮,不斷胡言亂語,對於案情細節交代不清。(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樑男當下落網後情緒異常亢奮,不斷胡言亂語,一下說「媽媽不愛我」、一下又稱「有人歧視我」,但對於最關鍵的行兇動機、犯案細節均交代不清。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樑男的2名姊姊求情,請求不要判死,另外法院也認定他行爲時失去辨識行爲違法能力,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減刑,一審因此將他判處無期徒刑。

▲2名姊姊一審時替樑男求情,請求法官不要判死。(圖/記者楊淑媛攝)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委請臺大醫院對樑男進行鑑定,認爲樑男有吸食多種毒品習慣,案發當晚除了安非他命外,還吸食了「卡西酮」類毒品,經鑑定確認,卡西酮類的毒品易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服用者易出現思緒混亂、視幻覺情形,且容易有暴力行爲

合議庭審酌樑男犯後與警方對峙情形,確實出現思緒混亂、異常言行等舉止,因此認爲樑男確實受到毒品影響,而「完全喪失」行爲辨識能力,因此依刑法19條第1項規定「行爲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者,不罰」,最後判決樑男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全案仍可上訴。

▼樑男二審逆轉獲判無罪,法警當庭聯繫桃園市衛生局人員將其帶回。(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