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亂賣TRF 金管會5招防治
▲爲防治銀行亂賣TRF商品,金管會發函各銀行要求落實5大措施。(圖/資料照片)
今年以來因人民幣匯率大幅貶值,造成不少購買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客戶損失及客訴增加,爲強化客戶權益保障及落實銀行風險管理,金管會1日發函各銀行要求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時,應落實執行認識客戶(KYC)作業及商品適合度制度且商品契約應符合公平合理原則。
爲加強對TRF商品銷售的管理,金管會祭出五大措施包含:一、落實執行認識客戶(KYC)作業及商品適合度制度,避免與客戶從事與其需求不相稱的高風險複雜商品交易。
二、銀行與客戶訂立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契約應符合公平合理原則,並善盡風險告知及揭露的義務,其中風險應包含最大損失金額。
三、應切實衡量客戶外幣營收、過去交易經驗及外幣投資的需求,審慎核給客戶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額度。
四、應落實並健全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人員的酬金獎勵制度訂定及考覈原則,避免業務人員爲追求酬金而從事逾越銀行風險胃納的行爲。
五、董(理)事會應定期就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的經營策略、風險容忍度及業務承作限額檢討審定,健全銀行的商品銷售及風險管理制度。
金管會表示,TRF商品已在香港、新加坡及我國等市場交易多年,非屬新種商品,其商品架構隱含賣出選擇權性質,如客戶屬賣方,市價不利反轉,將發生客戶潛在風險極高的複雜型匯率衍生性金融商品,客戶與銀行辦理該商品交易,雖可能獲得權利金,但亦需承受匯率變動產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