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不良反應 公僕請長假爽領全薪

新北市衛生局29歲朱姓女技佐,去年10月接種流感疫苗後出現不適反應,連請5個月長假,期間薪水加上年終至少實領20萬元,引發爭議。(許哲瑗攝)

新北市衛生局某職員去年10月接種流感疫苗,2天后稱疫苗反應不適請假,一請就是5個月,期間薪水照領、加上年終至少實領20萬元,卻有同事撞見她在請假期間出遊、逛街,消息局內引發議論;新北市衛生局迴應,已協助朱女通報疫苗不良反應,她確實有提出相關醫囑證明,因此依法核給全薪

據瞭解,這名女職員爲普考分發,主要負責公文整理陳情管考業務臉書曾分享新冠肺炎公益影片,爲防疫的第一線醫護人員加油打氣;由於請假至今長達5個多月,職務已暫由同事代理

民衆媒體投訴,女職員平時工作態度不佳,同事多有微詞,去年10月接種流感疫苗後,隔2天以「打疫苗導致身體不適」爲由請假住院,雖不久後痊癒出院,但仍繼續請延長病假,至今已5個月未上班,期間每月薪水照領,再加上一筆年終獎金,換算實領20萬元以上。

該民衆向媒體透露,女職員在請假期間,曾被撞見在外閒晃、逛街,她卻疑似心虛拔腿狂奔,行爲令人不解,局內同仁懷疑身體不適只是說詞,她是請假在家準備今年7月的高考。

衛生局迴應,該職員去年自費接種流感疫苗,隔2天稱出現不良反應需請假,後繼續請延長病假則是因其他因素,但診斷證明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因重大傷病或因安胎有需休養者,可憑醫囑證明向機關長官申請延長病假,延長期間自第1次請延長病假首日起算,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