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融新使命:金融與養老良性循環丨金融“五篇大文章”年度答卷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2024年末,至少包括吉林、山西、福建、寧夏、大連等地首筆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成功落地。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是階段性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創設於2022年4月,並於2024年4月擴大至全國,支持範圍包括公益型、普惠型養老機構運營等。

央行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9月末,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餘額僅21億元,距離400億元總額度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上述“一低一高”的數據揭示了金融機構發展養老產業金融存在的難度。自2023年10月底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將養老金融作爲“五篇大文章”之一以來,21世紀經濟報道對養老金融領域進一步加大了報道力度。在2024年的多地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受目前養老產業整體還處於發展初期階段、現有項目普遍採用輕資產運營模式等因素影響,金融機構想要短期內大幅提升養老產業金融的支持力度還有一定的短板。

“我們以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爲契機,加大對養老行業的研究和分析,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增加普惠養老供給。”對於福建省首筆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提供信貸支持的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在官方明確養老金融的定義之前,不少學術研究或者官方文件普遍將養老金融劃分爲三類:養老金金融、養老服務金融、養老產業金融。儘管金融機構在養老產業金融服務還處於初步探索階段,但養老金金融、養老服務金融已經積累了相對較多的實踐經驗。

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養老金融被賦予了更加重要的責任使命,如何高質量寫好養老金融這篇“大文章”,需要金融機構加快建立完善養老金融體系,着力促進中國特色金融和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良性循環。

“建設與中國人口老齡化、中國式現代化進程相適應的現代養老金融服務體系,任務艱鉅繁重,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需要進一步履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職責使命,充分發揮好資金融通、支付清算、資產管理、分散風險等重要作用。”一家大行養老金融部總經理表示。

官方首次定義養老金融

“2024年將是養老金融從理論探索走向全面實踐的元年。”2024年12月中旬,清華五道口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董克用在一場會議上總結稱。

董克用是研究養老金融的代表人物之一,2015年其領銜的研究機構首次提出將養老金融分爲養老金金融、養老服務金融、養老產業金融,並持續發佈研究報告,聚焦分析國內外養老金融最新發展動態、提出政策建議。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養老金融“三分類”出現在不少研究機構、官方文件中,也有不少頭部金融機構將養老金融業務按照這三個分類來持續推進。例如,福建金融監管局發佈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關於促進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稱養老金融包括以養老金的制度化儲備和管理爲主要內容的養老金金融、以爲養老產業提供含投融資在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爲主要內容的養老產業金融和以非制度化養老金儲備管理和養老財富消費爲主要內容的養老服務金融;中國銀行持續優化多樣化、專業性的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制定養老金融行動方案,明確“3331”發展策略,其中一個“3”即是養老金金融、養老個人金融、養老產業金融;農業銀行推出“農銀養老”服務品牌,全面升級養老金融服務,依託“3+2”養老金融服務體系,致力於滿足廣大客戶全方位養老金融需求,“3”即養老金金融、養老服務金融、養老產業金融。

具體來看,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養老金金融主要圍繞養老第一、第二、第三支柱以及商業養老金提供的受託、賬管、託管、投管等服務;養老服務金融主要圍繞老齡人羣進行的適老化改造、各類“金融+養老”綜合服務等;養老產業金融主要圍繞銀髮經濟相關的產業及產業鏈服務。

作爲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一,其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政策等頂層設計。記者瞭解到,自養老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提出以來,金融管理部門積極研究出臺具體政策和工作舉措,督促金融機構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

早在2024年5月,金融監管總局就在中央金融委的統籌指導下出臺了《關於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對於養老金融未來5年目標,文件提出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規範發展,養老金融產品更加豐富,對銀髮經濟、健康和養老產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續加大,更好滿足養老金融需求。

2024年12月8日,央行、金融監管總局等九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金融支持中國式養老事業 服務銀髮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首次界定了養老金融的內涵和外延。養老金融是綜合運用信貸、保險、債券、股權、理財等金融工具,滿足社會成員的多樣化養老需求,服務銀髮經濟發展的一系列金融活動總和,包括養老金管理、銀髮經濟融資與風險管理、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及老年羣體金融權益保障等。

《意見》還明確了2028年和2035年養老金融發展的階段性目標:其中到2035年,各類養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顯現,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加精準高效、養老資金投資管理更加成熟穩健,基本實現中國特色金融和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良性循環。

中國銀行業協會也積極發揮協會作用,於2024年12月中旬發佈了《養老金業務理論與實務(第二版)》。“該書是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召開以來,銀行業編寫的第一本養老金業務理論與實務書籍,具有很強的實用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中國銀行業協會介紹稱。

記者注意到,在政策不斷出臺的同時,包括上述農行在內的金融機構普遍完善升級了養老金融服務:工商銀行總行黨委成立服務“五篇大文章”領導小組,組建了養老金融部,牽頭全行養老金融工作,38家一級(直屬)分行均成立養老金融委員會;建設銀行發佈集團養老金融統一品牌“健養安”,全面啓動養老金融“十項行動”等;……

金融機構積極完善升級養老金融服務,一方面是政治性,體現責任擔任;另一方面是人民性,市場需求廣闊。一家國有大行的研究顯示,2035年退休的人羣將推動養老市場快速擴張,相應地,養老金融或將成爲我國銀行、保險、基金、信託等機構發展業務的藍海市場。

個人養老有望促進養老服務優化升級

2024年12月12日上午,在人社部等部門對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進行動員部署後宣佈,於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在此次擴圍前,個人養老金業務已經超期試點了一年多(原定一年),參與人數超過7000萬人,但總體仍呈現“開戶熱投資冷、繳費意願不高”的現象。

作爲我國養老第三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不僅僅是爲參與人新開立了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並進行相關產品的投資,還意味着我國養老保障制度發展方向的重要改變,這必將推動金融機構未來逐步調整養老金金融業務發展重點方向。

目前,我國養老三支柱中的第一支柱各項保障基本健全,佔較大比重;第二支柱初步建立並逐步完善,佔比相對略低;第三支柱處於發展初期,佔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在人口老齡化的社會大環境下,個人養老金對完善養老保障制度和提高個人養老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曾表示,在現代社會,金融是經濟的血脈,也是家庭財富中重要的一部分。在過去的20年裡,家庭財富增長迅速,養老金金融在其中的佔比也在快速增長。未來,個人養老金制度、企業年金制度和職業年金制度的發展將大幅提高金融資產在家庭財富中的比重。

國金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舒思勤估算稱,考慮到個人養老金在EET模式下,領取時需補交3%個稅,因此預計10%及以上稅率人羣方爲個人養老金客羣,因此預計參與個人養老金僅對2605萬納稅人有較大吸引力(6512萬*40%),以人均6000元繳存金額測算,預計個人養老金規模有望達到1563億元/年。

“隨着個人養老金規模及相關投資的增加,可能會給養老產業帶來更多資金投入,推動養老產業發展;制度的全面推開還有望進一步推動全社會養老觀念的轉變,個人養老資金的增加也可能促使老年人選擇更多元、高品質的養老服務,如養老社區、運動保健、康復護理等,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供給的優化和升級。”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大灣區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曾聖鈞認爲。

值得一提的是,個人養老金“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的提出是此次政策最大亮點之一。興業研究認爲,從客戶端的需求來看,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以及養老財富儲備相關的投資顧問服務能夠較好的契合居民當前的痛點;從機構端來看,開展“默認投資服務”等養老投顧業務,並收取適當的費用或也將成爲銀行未來拓展中收的重要途徑。

今年也恰逢企業年金制度實施20週年,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企業年金投資運營規模3.19萬億元,職業年金投資運營規模2.56萬億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表示,企業年金是多層次養老金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養老金融中具有很大潛力的產品,無論是從民生需要和健全養老金制度體系出發,還是基於建設金融強國的目標導向,都應當重視發展好企業年金。

“必須持續優化企業年金的發展環境,着力推動企業年金產品創新,包括推動市場主體創新企業年金產品並增加附加值等,因爲企業年金雖然具有政策性,但總體上仍然屬於金融產品,作爲產品就應當充分發揮產品的效應,即通過提高附加值來吸引更多客戶,這是一條必由之路。”鄭功成同時強調。

在政策性養老金之外,金融管理部門也積極推動商業養老金的發展,《關於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的通知》《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出臺,相關業務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隨着養老第二、第三支柱的逐步發展,不少學者建議逐步打通二者之間的聯繫,以更好促進發展。鄭秉文認爲,第二、第三支柱都採取稅收遞延激勵方式,實現互通首先可以節省管理成本,其次權益也將更加公平,再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都會有與企業職工一樣的個人養老金財富對於個人而言很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