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 監院糾正警政署、調查局

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監院糾正警政署、調查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今天表示,近年司法警察機關常以宣導犯罪預防、媒體關注或洽詢爲由,未依規定發佈刑案新聞或泄漏偵查資訊,違反偵查不公開情形嚴重,監院通過糾正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

監委指出,無罪推定原則爲民主法治國家公認的原則,各種形式的人民公審,被國際社會視爲踐踏人權的野蠻國家的不文明象徵。目前國民參審案件雖尚無經媒體大幅報導的重大矚目案件,但應未雨綢繆,避免因社會氛圍及預判有罪結論,導致擔任國民法官的人民,對案件產生先入爲主的偏見。

調查發現,從2019年「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以來,司法警察機關違反偵查不公開情形極爲嚴重,司法警察機關公開偵查中資訊,應限於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有告知民衆注意防範必要、籲請協助指認等例外情形。但媒體報導充斥一般竊盜、單純鬥毆或傷害、毀損糾紛、賭博、酒駕公共危險等新聞,警察機關又經常以宣導犯罪預防、媒體關注或洽詢爲由,濫發新聞資料,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監委指出,辦案人員經常提供媒體密錄器或監視器畫面、出示證物、透露詢問內容,導致現今犯罪新聞報導充斥大量員警追逐、逮捕或與犯嫌查證對話等畫面,不當揭露偵查影音資料。

調查報告指出,媒體報導或評論偵審中案件,涉及新聞自由及媒體生態,難以直接以法律限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妥適運用行政指導、教育訓練等措施宣導無罪推定原則,並研議促成網路媒體及數位平臺建立各別行業的專業倫理,督促媒體公會將國民法官法相關規定,列入新聞製播的自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