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處文書遭外泄 監察院糾正橋頭地檢署、調查局

監察院調查發現,多處調查處發生文書外泄案件,就連橋頭地檢署也發生人犯在候保室使用個人手機偷拍並上傳社羣平臺,因此糾正調查局、橋頭地檢署。(蔡雯如攝)

法務部調查局南機站2021年發生筆錄初稿遭攜出事件,引起外界軒然,監察院調查發現,法務部調查局中機站遭受詢問對象在詢問室偷拍並隱匿筆錄初稿,而高雄市、桃園市調查處也陸續發生相類案件,橋頭地檢署更發生人犯在候保室使用個人手機偷拍並上傳社羣平臺,因此糾正調查局、橋頭地檢署。

監委指出,2021年調查局發現南機站筆錄初稿遭攜出事件後,陸續於同年4月15日、5月20日、8月4日發生中機站1案、高雄市調處2案,甚至在提出相關策進作爲後,桃園市調處仍在2022年發生類似查文書外泄事件,這些案件都不是調查人員主動即時發現,且都是因受詢問對象利用調查人員未及注意,趁隙遮掩攜出,且調查人員對筆錄初稿和附件份數無法掌控,也無相關提醒或監督機制。

監委說,橋頭地檢署候保室今年1月發生值勤法警將人犯搜身後,未將個人手機彌封保管並逐項登記,便宜行事逕行將個人手機交付人犯聯絡籌款易科罰金,未全程監督,也未請同仁支援和辦理交接,即離開現場,無人、無紀錄可資提醒收回人犯個人手機保管,導致人犯用手機約1小時,趁機偷拍周圍環境,上傳社羣媒體。

監委強調,歷經南機站、彰化地檢署事件後,調查局、橋頭地檢署理應有所警覺並進行相關策進作爲,但短期內右發生類似案件,在在顯示第一線檢調機關之警覺性有所不足,調查局及橋頭地檢署於相關程序之執行、監督管理及人員教育訓練與警覺應變措施上,均有疏漏與不足。

監委要求法務部,綜合各檢調機關人力資源、相關場所設備與環境安全等軟硬體設施及監督管理層面,與時俱進通盤考量,在兼顧便民及維護司法威信原則下,研擬可行性設計,並督促所屬切實執行及定期回報,避免類同情事再次發生,損及民衆對檢調機關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