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探索庫存商業用房改建租賃住房、人才房

9月10日,據微信公衆號“茂名發佈”消息,廣東省茂名市住建局、市發改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茂名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茂名監管分局等七部門近日聯合發佈《茂名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提出了十五項穩定和支持房地產發展的政策措施。該措施從2024年9月起實施。

在需求側,《若干措施》明確支持商品房去庫存,鼓勵支持各級房協、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多種形式開展促銷活動,引導住房消費預期。

《若干措施》提到,在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的情況下,鼓勵土地使用權人根據市場需求改變存量商業用地用途用於教育、養老、文化、體育等產業項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探索庫存商業用房改建租賃住房、人才房等實施路徑。

同時,加大個人住房信貸支持力度。對於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取消利率下限;對於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不低於25%,取消利率下限。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銀行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

此外,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50萬元,夫妻雙方公積金共同貸款最高額度爲70萬元;允許購買茂名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購買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其可貸額度上浮20%(即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爲60萬元,夫妻雙方共同貸款最高額度爲84萬元),上浮後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茂名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茂公積金管委會規〔2023〕2號)的限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