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區爐渣田案 立委陳椒華促重開挖檢測
臺南市學甲區爐渣田案,備受民衆關注,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28日南下,邀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至學甲區與當地民衆說明,並至現場勘查。(劉秀芬攝)
臺南市學甲區爐渣田案,備受民衆關注,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二)28日南下,邀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至學甲區與當地民衆說明,並至現場勘查。(劉秀芬攝)
臺南市學甲區爐渣田案,備受民衆關注,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8日南下,邀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至學甲區與當地民衆說明,並至現場勘查,陳會中一度對行政單位不願對調查進度說明而不悅,最後決議,調查資訊不適用資訊不公開就應公開,且要求相關單位補做土壤重金屬總量檢測,針對不法應進行開罰。
今日說明會,臺南市議員陳昆和、林易瑩、臺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李建畿也到場關心。學甲慈福里長李新進說,他去年4月寄信向地檢署、調查局檢舉有3塊農漁地埋爐渣,檢方去年調查時,環保局卻推說是舊案,今年3月爲通知鄉親就開挖,還不讓地方人士進入現場觀看。
李新進也說,學甲工業區那塊6000多坪土地,被人先挖走土方再回填爐渣廢棄物,再覆上土方蓋工廠,環保局人員還說「工業區不要緊」。
南市府環保局則說明,對3筆地號開挖3、4米深進行採樣,毒性溶出試驗數值、土壤檢測皆符合管制標準,該處的爐渣,8月2日已要求業者10天內提修正計劃,180天內要清除,否依法開罰。
陳椒華得知尚未開罰,直說「令人非常意外,形同鼓勵犯罪」,要求應立即開罰。環保局表示,罰金部分目前內部正在討論,重點是應儘速清理。陳椒華也要求相關單位1個月內調查地下水有無被污染,並追加土壤重金屬總量檢測,採樣要應開放地方人士、環團參與。
臺南市環保局下午也發聲明表示,絕不掩護業者,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案件,採取積極快速的行政措施。
另陳椒華請臺南市應補做土壤重金屬總量檢測,市府已於3月17日對學甲農地開挖,並送環保署認可實驗室進行TCLP之重金屬及全量重金屬檢測,分析結果皆戴奧辛及重金屬均未超過毒性溶出試驗標準,確認非爲有害廢棄物。
臺南市7月7日以土壤檢測方法確認土壤是否遭受廢棄物溶出重金屬污染,採樣深度依照環保署專業解釋內容以爐碴回填交界處爲主,依照環保署公告方法送樣,檢測結果皆未超過食用作物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並無土壤超標之情形。
另依照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附表所列編號九電弧爐鍊鋼爐碴(石)規定之再利用用途使用:「不得使用於依都市計劃法劃定爲農業區、保護區、依區域計劃法劃定爲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及其他使用分區內之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水利用地,及上述分區內暫未依法編定用地別之土地範圍內。」是以爐渣經過處理程序符合上揭再利用用途之產品並無規定限制使用於工業區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