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促坤輿環評 苗栗縣府依法行政
造橋鄉居民反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試運轉計劃,在門口埋鍋造飯滿1個月,6日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右)到場聲援,怒批掩埋場若造成污染將是害子害孫。(何冠嫺攝)
造橋鄉居民反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試運轉計劃,在門口埋鍋造飯滿1個月,6日有民代質疑坤輿興辦事業計劃書涉嫌僞造文書,應重做環評。縣府環保局反駁相關法規不適用,強調依法行政,審覈過程皆遵照法令規定辦理,後續將依法加強查覈,嚴格把關。
有民代指出,坤輿案牴觸水土保持計劃法規,隔離綠帶工程、置土場及沉砂池面積不足,若正確計算實際應超過2公頃,全案涉嫌造假應重做環評,要求縣府過年前撤銷試運轉,讓村民可以安心返家過年。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也到場,強調掩埋場收受全國8200多噸廢棄物,將污染大潭水質與苗栗淨土,害子害孫。
縣府環保局迴應,坤輿公司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及程序,申請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保局邀集專家學者現勘及專業、技術審查,針對污染阻絕設施、廢水處理及各項環境監測皆有嚴格要求,另涉及農業、水保等也由縣府業務權責單位,依申請時法令規定審查覈可興辦事業計劃、用地變更、水土保持、試運轉等計劃,過程嚴謹。
而坤輿公司於2001年間申請同意設置文件,依當時環保署公告標準認定,申請場址、開發面積或處理量皆未達環評標準,後續申請試運轉,也未超出申請同意設置文件內容,因此免環評。
秉持公正專業 會嚴格把關
環保局指出,民代引用一般廢棄物掩埋場設置規範、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爲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劃審查作業要點,是針對一般廢棄物用地、設施所作規範,不適用於本案,且環保署也已於1月底說明清楚。
縣府重申,全案依法行政,秉持公正、專業、嚴謹態度與立場嚴格把關,審覈過程皆遵照法令規定,環保局後續仍將依法加強查覈,督促業者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符合法規標準,避免影響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