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審都更條例 「代拆機制」有待討論

永春都更案日前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定讞,引發各界議論紛紛,也讓外界更加關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進度。(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都更條例大翻修,行政院昨(30)日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全文共計多達88條。據瞭解,首次會議僅通過前9條條文,其中最爲關注的「代拆機制」、「審議重大修正可撤回同意書」、「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等項目規定皆尚未討論。

由於都更條例涉及層面廣加上有地方政府執行面的問題,因此會議中六都政府官員皆出席陳述意見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今(31)日也指出,都更議題受到外界很大的關注,因此期望審查速度能越快越好,不過最終還是要取決於行政院、地方官員審查討論的結果而定。

目前新版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最受關注在於「代拆機制」、「審議重大修正可撤回同意書」、「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等議題,其中代拆機制過去只要主管機關覈定,政府可行使代爲拆遷,不過新版草案改爲住戶若不同意搬遷,可提起行政救濟。據瞭解,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也認爲,該項制度過於冗長,恐阻礙都更推動。

另外,針對「審議重大變更可再次公展、公展期滿前可再次撤回同意書」的規定,據瞭解,內政部傾向建議「刪除」,免得拉長都更程序,同時也增加不確定風險。而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則由原本的1/10調至1/2。

專家學者普遍認爲,都市更新與都市計劃「脫鉤」,因此昨(30)日會中也討論,未來增訂更新地區劃定應同時提出都市更新計劃,依照都市計劃程序辦理

王榮進也指出,針對建築容積獎勵的項目,有地方政府認爲現行獎勵制度不明確,因此未來將授權由中央政府統一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