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假釋犯殺女老師 民進黨立委薛凌再提鞭刑懲惡狼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桃園縣育達高中餐飲女教師林伊葭命案,由於嫌犯黃建憲曾在未成年時犯下性侵案,出獄後警方卻沒有任何強制力干涉他的自由,造成女老師無辜遭到殺害。民進黨立委薛凌24日建議參考新加坡,立法鞭刑嚴懲惡狼,並呼籲相關部會召開公聽會,進行公開辯論

《ETtoday新聞雲》曾刊登網友文章「鞭刑是嚇阻酒駕的有效方法!」,文中有鞭刑影音,引發相當大的迴響,多數網友都贊成應該仿效。在女教師無辜被殺害後,引發社會對於性侵犯的處理爭議法務部亡羊補牢表示,未來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而國民黨立委則提出性侵超過3次者,建議執行化學去勢

民進黨立委薛凌則指出,她在2007年提出針對惡性重大性侵犯施以鞭刑立法的訴求後,當時蘋果日報於2007年3月19日的民調顯示:91.57%贊成鞭刑,只有4.48%反對!而當時臺灣最大的網站Yahoo奇摩網做出來的調查,有95.2%贊成對性侵施行鞭刑,參與Yahoo奇摩網投票的網友中,19-40歲投票網友佔總數81.5%,可見青壯年族羣相當支持鞭刑懲惡狼。

薛凌表示,外界對鞭刑持反對聲浪大概有成效及人道等兩個面向,如果參考新加坡,在成效方面,根據學者陳春生研究新加坡政府估計每年實施鞭刑者超過一千人以上,實施鞭刑後,有效改善治安,且根據新加坡最權威報紙海峽時報1994年民調,幾乎九成以上人民認爲應維持鞭刑,贊成對強暴犯、擁有槍械猥褻罪和搶劫犯實施鞭刑的民衆均超過八成以上,治安改善和民調支持成爲新加坡維持鞭刑的理由

至於人道方面,鞭刑立法是針對惡性重大性侵犯或累犯,甚至也可包括惡意侵犯他人身體,包括對親人家暴成傷或成殘、惡意傷人飆車族暴力犯,但如果外界對於人道立場有疑慮,薛凌認爲可以委由法務部等部會舉辦公聽會或辯論會,進行公開辯論,由正反雙方來表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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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鞭刑是嚇阻酒駕的有效方法!(文中有鞭刑影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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