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涉性侵女童「園長媽還包庇」 教育局重懲:提4大精進措施

▲北市私幼狼師涉長期性侵女童,教育局重懲撤照、開罰百萬。(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涉嫌猥褻、性侵女童,被害女童超過20人,甚至在園長媽媽的包庇下,犯案長達1年,引發民代和家長不滿。臺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今表示,已嚴懲行爲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裁處117萬元,去年10月已廢止園所立案許可,全案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

此案源於去年3月間,涉案狼師以講故事爲藉口,先後對6名女童伸出狼爪,撫摸女童下體、指侵,直到有被害女童跟家長說「老師把手伸進我褲子」,家長立即報警驗傷,男師犯行才被揭發,去年8月檢方依對未成年違反意願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教育局同步啓動行政調查,對狼師重罰60萬元且終身不得再擔任教職,園所也因涉嫌包庇,由教育局認定「不得再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並裁處51萬元罰鍰。這也是近年來教育局祭出最重懲處。

湯志民指出,去年11月因應本次重大案件,由市府召開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訂定4大精進措施,包含調查屬實資訊公開、調查期間相關人員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接觸兒童機會、強化教保服務機構及人員性平知能、並強化通報機制,以積極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

此外,爲預防包庇情事發生,教育局也修正「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通報表」,增加「是否有親屬關係」欄位,於園方通報時並同填寫,以利於通報第一時間瞭解行爲人與負責人的關係,建立迴避機制並即時保全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