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伊葭條款? 藍委紀國棟:性侵超過3次 建議化學去勢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育達高中餐飲女教師林伊葭命案嫌犯黃建憲曾在未成年時犯下性侵案,出獄後警方也沒有任何強制力能干涉他的自由,造成女老師無辜遭到殺害。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23日表示,未來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國民黨立委紀國棟也說,如果性侵超過3次,建議可執行化學去勢

▼育達林姓女師陳屍廢水池,竟是21歲性假釋犯所爲。(圖/東森新聞)

21歲的黃建憲犯案時年僅15歲,服滿3年半的刑期出獄,由於犯案時未成年,按照現行法令規定,任何列管措施對他都沒有用,只有當時他戶籍所在的新北市 板橋警方將他列爲治安顧慮人口,兩、三個月去視察一次,但也沒有強制力,就算人不在,也只能紀錄他「行蹤不明」;這回他跑到桃園居住,轄區桃園警察不知道有這號人物

內政常務次長曾中明23日帶領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刑事局副局長楊源明等人,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調查局副局長王福林等人也列席無黨籍的立委高金素梅認爲,就是因爲法務部給性侵累犯假釋的機會,纔會令無辜者受到傷害;親民黨立委張曉風則說,雖然假釋性侵犯看來仁慈,但另方面則是毀掉一個家庭

國民黨立委紀國棟(如下圖資料照片,翻攝自YouTube)更提問,法務部有沒有研擬化學去勢的可行性?吳陳鐶回覆衛生署有在研究;不過紀國棟指出,性侵犯再犯率高達7、8成,如果一直在考量人道立場,那即使研究再多次也沒用,他建議如果性侵超過3次,就可執行去勢;陳鐶表示,目前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處理,日後性侵累犯絕對不會再給予假釋。

其實,化學去勢不僅在臺灣引起討論,根據南韓中央日報》報導,45歲的樸某自1984年至2002年間,在首爾、仁川等地共四次對四名未滿13歲的女孩實行性暴力或性侵害,他出獄後每2、3個月就再次對兒童下手,已經服刑近20年。精神鑑定結果判定其爲少兒性嗜好症患者,被判處爲化學去勢適用對象,樸某也在23日開始首次藥物治療,他是南韓2011年7月實施「性暴力犯罪者性衝動藥物治療相關法律」的首例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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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性侵累犯不再給予假釋黃建憲板橋溜到桃園 體制害死育達女老師專挑小女孩下手 南韓兒童性侵犯化學去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