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草案 殺父母本刑降爲10年以上
法務部針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爲廣納各界意見,21日起公告周知,供民衆陳述意見;其中,草案修正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法定刑,降爲同殺人罪的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官網業務宣傳網頁21日公告「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及第十條之四修正草案。民衆若對修正草案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22日起60天內,以書面向法務部陳述意見。
法務部指出,修正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法定刑,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及量刑的彈性。(修正條文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 除侵害生命法益外,更違反倫常孝道而屬嚴重的逆倫行爲,所以法定刑較第271條殺人罪爲重。
但是,現行法定刑爲死刑或無期徒刑,嚴重限制法官個案量刑的裁量權,司法實務常見的個案,有子女因長期遭受父母的虐待,因不堪被虐而犯下殺人犯行,其行爲固屬法所不許,可是若只能量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又太過於嚴苛。
因此原本刑法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修正草案將改爲,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晚指出,草案目前還在公告60天內,公告完成,探討收集的各方意見之後,斟酌有無再修改的必要,纔會送交行政院審查。10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