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預借現金 縮至信用額度1成

預借現金額度,以信用卡額度1成爲限。金管會日昨發佈信用卡相關辦法考量到信用卡是支付工具,而非鼓勵借貸,金管會規定髮卡行自即日起,新核發的卡片,其預借現金額度,不可超過信用額度的1成。

同時,爲減輕卡債族的還款負擔,銀行必須提供轉換機制,卡債族若欲轉換爲小額信貸,除了必須連續使用循環信用達1年、1年內沒有遲繳或信用不良,而且,最近期的信用卡帳單循環金額達10萬元以上。

另外,先前的亞歷山大事件產生遞延型商品服務無法提供的爭議,金管會此次也將信用卡權益保障範圍,由原先的他行交易新納自行交易。

金管會根據「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日昨發佈「長期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轉換機制」、「預借現金行銷及額度成數」,以及「遞延(預付)型商品或服務無法提供時之信用卡自行交易處理原則」;此次規範,髮卡機構不得對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進行推薦,廣告等行銷行爲,髮卡行辦理預借現金分期還款期間,不得超過2年6個月。

不過,爲了避免持卡人信用過度擴張,新規範要求髮卡機構新核發的信用卡,在國內的預借現金額度,不可超過信用額度的1成,至於原先已核給的預借現金額度,則不在此限。

在轉換機制方面,銀行必須提供個人信用貸款,和信用卡分期2種還款方案,不過,持卡人必須連續使用循環信用達1年以上,且最近1年內在聯徵中心沒有遲繳或信用不良紀錄

若申請個人信用貸款方案,須最近1期帳單循環信用餘額達10萬元以上;但若申請信用卡分期方案,則循環信用餘額無限制。

在還款期數上,個人信用貸款方案的期數,至少6期;若是信用卡分期方案,配合信用卡分期付款期數規定,期數爲6期以上,30期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