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北京燃油車佔電動車泊位可加價收費
#北京燃油車佔電動車泊位可加價收費#【#北京停車場服務新規7月實施#】燃油車佔電動車泊位,停車場將可多收停車費了。作爲推薦性北京市地方標準,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對外發布《停車場(庫)運營服務規範》。這一新規範提出,佔用電動汽車泊位的燃油汽車和充電完成後超過一個計時單位仍未駛離的電動汽車,可採取階梯式價格標準進行收費,單位時間收費最高不超過普通車位當前收費標準的150%。據瞭解,新規範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停車管理員要對燃油汽車和有充電需求的電動汽車進行分類停車引導。比如,在非充電車位有空餘的情況下,引導燃油汽車避免佔用電動汽車泊位;在非充電車位無空餘的情況下,可以引導燃油汽車佔用部分電動汽車泊位,但不得佔用劃定的電動汽車專用泊位,並提示駕駛者留下聯繫信息;引導已完成充電的電動汽車及時駛離電動汽車專用泊位。
引導燃油汽車、沒有充電需求的電動汽車勿佔用電動汽車專用泊位,對多次告知仍不聽勸導的,可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執法。
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應允許採用多種收費方式但不應拒收現金。對於佔用電動汽車泊位的燃油汽車和充電完成後超過一個計時單位仍未駛離的電動汽車,可採取階梯式價格標準進行收費,單位時間收費最高不超過普通車位當前收費標準的150%。(記者 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