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收賄、公所民政課長聯合警衛圖利 桃檢起訴
前內壢國中林姓校長涉嫌利用採購案收賄;前八德區公所張姓民政課長,涉嫌與前公所駐衛警合作泄密標案、圖利得標。桃檢今天起訴3人、沒收1209萬餘元犯罪所得,聲請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調查,前內壢國中林姓校長,涉嫌在任職期間利用桃園市議員補助款辦理學校採購並收取賄賂;前八德區公所張姓民政課長,涉嫌泄漏採購招標資料,與時任八德區公所秘書室的吳姓駐衛警圖利得標案。
桃檢指出,林姓校長與某公司李姓負責人、某資訊公司吳姓負責人謀議,藉由聲請議員補助款辦理內壢國中民國109年、110年2項採購標案,再以綁標方式讓吳男的公司得標,再由李男轉交吳男所支付的賄賂新臺幣10萬元及70萬元給林姓校長。
桃檢指出,經擴大偵辦林姓校長案後發現,吳姓駐衛警利用卓姓廠商爲爭取山腳國小111年2項採購案、武漢國小111年採購案,謊稱與議員熟識、可幫忙,並在卓姓廠商得標後,以要行賄議員的名義,向卓姓廠商騙取148萬元。
桃檢調查,張姓民政課長因經辦八德區公所多項採購招標案,知道吳姓駐衛警有投資經營公司承攬標案,因此泄漏八德區公所107年3項採購標案招標資料,讓吳姓駐衛警得以先做投標準備,並順利得標其中1項採購案、圖得不法利益。
桃檢也說,張姓民政課長經辦八德區公所110年採購案時,再度以相同手法泄漏招標資料給吳姓駐衛警,吳姓駐衛警爲避免投標廠商不足3家,仍邀其他無投標意願的廠商參與投標而圍標,最後順利得標圖得不法利益。
桃檢今天偵查終結,認林姓校長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張姓民政課長、吳姓駐衛警涉犯圖利等罪,某資訊公司吳姓負責人涉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嫌,提起公訴,聲請沒收不法所得1209萬9285元。
桃檢指出,吳姓駐衛警、張姓民政課長否認犯行,飾詞狡辯、顯無悔意;吳姓駐衛警濫用議員補助款制度,且與張姓民政課長均在桃園市八德區公所任職,吳姓駐衛警承攬八德區公所標案,已有利益衝突之慮,張姓民政課長又泄密護航,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9年7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