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即刻生效」
香港政府24日上午在最新一期的憲報指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即時生效。李家超表示,民族黨公開鼓吹港獨,嚴重違反基本法,即日起正式列爲非法社團。
李家超指出,民族黨在2016年成立,公開綱領中的建立「香港獨立共和國」、廢除《基本法》等,都已嚴重違反《基本法》,包括序言中提到一國兩制的方針、《基本法》的第1、2、12、129(4)條。
李家超強調,民族黨成立以來採取實質行動實現綱領,設有4年計劃,包括註冊公司、綱領寫入章程,參選立法會、在媒體上臺宣傳、出版刊物、向海外合作支援等,甚至曾表明,「中國處於弱勢,對民族黨有利。」
這也是香港自1997年迴歸後,第一次行使《社團條例》,以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爲由禁止社團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