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編制政府僱員 也須宣誓效忠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21日表示,2020年7月1日以後入職的非編制政府僱員,也需宣誓效忠。圖爲2020年12月港府舉行公務員宣誓儀式。(中新社)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昨發通告,要求在2020年7月1日以後聘用的非公務員政府僱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須在3周內簽妥交回聲明。另,涉及區議員宣誓的法案昨日生效,港府同時宣佈12個區議員議席出缺。該法列明如因宣誓無效或違誓而被取消資格者(DQ),5年內不得參選。據報當局最快6月安排區議員宣誓。
港公務員局已先後在2020年10月及今年1月引入安排,要求新聘及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對港府負責。該局指出,要求非公務員政府僱員簽署聲明,是對他們須揹負的責任和期望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確保港府能有效管治。此要求符合《香港國安法》規定。他們須在部門發信後三週內簽妥並交回聲明。
該局表示,如有政府僱員不理會或拒籤聲明,反映該僱員拒絕遵守《香港國安法》。當局會據個案情況,考慮按照僱傭合約相關條款終止聘用,過程中有關僱員會有機會解釋。僱員如有不當並違反聲明的行爲,亦會視情況採取相應紀律行動。
同日,涉及區議員宣誓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正式刊憲生效。港府公告12個區議員議席出缺,其中去年因參選立法會而被裁定提名無效的岑敖暉和袁嘉蔚,由於已被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根據條例,他們的議席昨日起懸空。至於同樣喪失參選資格的樑晃維和鄭達鴻,早前已提出辭職。
泛民至今約有30名區議員因不同原因請辭,包括拒絕宣誓、涉違國安法遭收押等。新民主同盟輪任召集人任啓邦表示,新同盟約有一半區議員因爲不同原因辭職,剩下9名區議員都會宣誓。他們一直以地區服務爲主,相信不會越「紅線」,且參選時已簽署確認書,內容也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最終成功當選,宣誓應可以「過關」,並批評引入宣誓是多此一舉。
此外,因初選案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泛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20日宣佈結束其新界西團隊,指他目前身負6宗刑事案件,相信有一段長時間都無自由,他日後也不會繼續參政,「不會忘記與各位戰友一起奮鬥的美好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