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逾500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拒宣誓 已全數離職

香港特區政府總部。(圖/取自香港電臺)

港府前年要求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簽署聲明,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等。港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20日表示,有535名非公務員合約全職和兼職僱員不理會、拒籤或拒絕交回宣誓聲明,所有相關僱員已經離開港府。

香港新聞網報導,楊何蓓茵指出,據局方統計,有149名非公務員合約全職僱員及386名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僱員,拒絕簽署宣誓聲明,所有相關人員已全部離開政府,部分人的合約接近屆滿、辭職或遭政府終止聘用。

報導指出,有關數據與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去年6月披露的數據一致,當時曾國衛曾表示,所有人在2021年8月或之前已全數離開港府。文件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港府共聘用9468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

港府於2020年10月發出通告,公佈當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宣誓要求。新入職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而直接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則須宣誓。

通告列明的樣本上顯示,宣誓內容包括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對港府負責等。如準受聘人拒絕簽妥聲明,便應視爲不符合聘任條件;在當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而尚未簽署聲明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並交回所屬決策局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