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也沒用 立委前助理性侵女志工確定要蹲3年10月
前年擔任立委林奕華助理的林廷霖,邀約女志工到服務處聚會聊天,之後藉故留下女方,強拉女方進倉庫性侵,林事後向對方下跪。(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擔任立委林奕華助理的林廷霖,邀約女志工到服務處聚會聊天,之後藉故留下女方,強拉女方進倉庫性侵,林事後向對方下跪,但歷審認爲,他犯後辯稱兩情相悅且爲選舉設局誣陷,沒有悔悟,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林男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19日擔任立委助理,離職後仍持續協助初選。林男被控於2019年4月28日晚間,以通訊軟體LINE語音對話邀約被害人至服務處聚會聊天,在場包括里長、議員助理、調查官等多人。
翌日凌晨結束聚會,林男要求被害人暫時留下,讓其他人先行離去後,即親吻對方嘴脣,吸吮她胸部,被害人推開林男欲離開,但遭林拉往服務處放置雜物房間內性侵得逞。
事後被害人離開服務處,發現與會的議員助理、調查官2人在服務處樓下騎樓聊天,向2人哭訴,2人急找林男,但林男不迴應,2人遂聯絡陳姓助理開啓服務處大門,將林男帶下樓,林男下樓後即下跪磕頭向被害人道歉,被害人報警處理。
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考量被害人表示,林男雖然說在當晚有下跪,但至今仍然否認犯罪,脫免性侵罪嫌,且迄今無道歉,請求法官重判,將林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