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蘭嶼龍王鯛 2男違動保法遭起訴
蘭嶼李、謝2男獵殺龍王鯛,被臺東地檢署提起公訴,照片成爲鐵證。(民衆提供/莊哲權臺東傳真)
臺東地檢署偵辦李男及謝男在蘭嶼地區非法獵捕第二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保育魚類龍王鯛(又稱蘇眉魚、學名爲曲紋脣魚),認2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昨天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臺東地檢署檢察官邱亦麟偵辦李男及謝男在蘭嶼地區非法獵捕第二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保育魚類曲紋脣魚,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昨天向臺東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到100萬元罰金。
臺東地檢署稱,被告李男及謝男於今年2月8日16時許至21時許,在臺東縣蘭嶼鄉人面巖洞岸際礁岩地區海域內某處,以器具刺穿1只色彩繽紛甚具觀賞價值,全球數量稀少的曲紋脣魚胸鰭(體長約110公分、體重約26公斤)基部,導致曲紋脣魚死亡。
2人再共同以拖行方式,將該曲紋脣魚搬運至無車牌之休旅車上,運至蘭嶼鄉謝男之母所經營之民宿。謝母於同日21時54分許,拍攝該曲紋脣魚之照片2張,以LINE傳送至買賣農漁貨的羣組,成爲鐵證,爲警查獲。
水產試驗所東部生物研究中心主任何源興表示,從照片判斷,這尾曲紋脣魚已經是成年種魚,臺灣海域能見到這麼大隻的野生曲紋脣魚,可說是非常稀有。
龍王鯛在全臺剩下不到30尾,農委會在2014年將「曲紋脣魚」列入珍貴稀有保育名錄,絕對禁止獵捕。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色名錄列爲瀕危物種,且目前受到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