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廠商 公路總局承辦人收押
臺20線曾文段綠美化工程被檢舉涉嫌舞弊,臺南地檢署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後,發現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承辦人黃永同涉嫌圖利廠商,在傳喚黃與廠商葉有德等15人後,認定黃、葉2人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經向臺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南檢指出,2017年5月接獲臺南市立達企業社承攬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的路容維護及綠美化工程,疑有未依約履行契約內容,部分路段沒有施作,致道路雜草叢生、破壞市容,卻以假照片佯裝施作,甚而以相同的照片重複使用在不同標案上,提供公務機關驗收並詐領款項等犯行,於是指派檢察官錢鴻明指揮偵辦。
經深入追查數月檢方發現45歲的曾文工務段承辦人黃永同疑似圖利廠商,在多項標案中放水護航,使廠商獲取不法利益,隨即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南部機動工作站持搜索票前往臺南市等9處執行搜索,除扣得相關文件資料,還傳喚黃永同、廠商實際負責人66歲葉有德等被告及證人共15人。
在漏夜訊問後,檢方查出,立達企業從2014年起承攬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的路容維護及綠美化工程確有弊端,並認爲黃某涉有圖利罪、葉某涉有僞造文書及詐欺罪嫌重大,且都有串證及滅證之虞,經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還將持續調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