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被判刑 翁死檢察官家
雲林縣陳姓男子涉性擾被判4個月,不滿起訴和判刑,昨天潛入檢察官住家,並被發現燒死在地。記者蔡維斌/攝影
陳男去年疑涉對已故朋友之妻襲胸,經被害人提告,去年被依猥褻罪嫌起訴,雲林法院依性騷擾罪判刑4月,去年陳男上訴臺南高分院被駁回確定,但他依舊不服,提起再審,今年2月19日被臺南高分院駁回再審聲請,整起案件判刑確定。
家住雲林縣莿桐鄉的陳男對判決極感不服,屢向友人和家人抱怨,並萌生「玉石俱焚」之念,春節過後多次前往起訴檢察官的元長鄉住處附近徘徊,並向村民打聽檢察官的住所,昨天上午約11時趁檢察官住家庭院沒人,疑自行攜帶汽油潛入。
沒多久,陳男被發現燒死在檢察官住家的神明廳,警消獲報趕到採證時,發現陳男身體明顯焦黑死亡。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智勇會同主任檢察官朱啓仁至現場瞭解,隨後完成相驗調查程序,家屬對死因無意見。
雲林地檢署指出,陳男疑對被起訴使他遭法院判刑頗爲不滿,昨趁檢察官住家無人潛入,並被發現死於神明廳,身體被燒焦。
高檢署臺南檢察分署檢察長黃玉垣昨派檢察官陳建弘慰問承辦檢察官及其家人。雲林地檢署強調,檢察官秉持公正客觀態度執行職務,民衆對偵查程序或判決結果不滿,應循正常管道救濟,發生此事,檢方深感遺憾。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