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變造車牌受害者 公路局研議免規費換牌
交通部今天說,因僞變造車牌而受害車主,如果有換髮號牌意願,公路局已研議將依規費法規定,提供免規費換牌。
交通部長陳世凱上午列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僞變造車牌或其它隱匿車牌方式之查緝與防制暨如何有效杜絕無照駕駛猖獗之亂象」。根據交通部提出報告,將從違規入案源頭管理及防範錯誤舉發,避免受害民衆承擔非自身交通違規。
交通部說,民衆接到疑假車牌罰單,可向監理或6直轄市處罰機關申訴,如果事證明確,處罰機關針對假車牌造成的違規,受害者免處罰並移回舉發機關查明,且註明疑僞變造號牌資訊,連動車籍系統註記,提供警察機關開單時應用。
交通部表示,公路局已與6直轄市處罰機關建立疑僞變造號牌連動車籍系統註記資訊,從警察機關違規入案源頭管理,避免民衆再次承擔非自身交通違規情形。
交通部統計,今年1月到10月查獲僞變造車牌1012件。
根據交通部報告,僞變造號牌防制與查緝作爲上,先從源頭管制讓民衆買不到僞造車牌,包括阻絕境外輸入、阻斷網路資訊(要求網路平臺下架假車牌銷售訊息);跨機關查緝,讓民衆不敢用僞造車牌;修法加重罰,讓民衆不敢用、不敢賣假車牌。
根據交通部之前說明,已完成研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用僞變造號牌,對汽車所有人最高罰鍰由目前新臺幣1萬800元,提高到一律罰3萬6000元,並直接沒入車輛,之後銷燬處理;增訂並罰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人,罰鍰與汽車所有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