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遭攔查 警攔查驚見吊扣車僞造車牌

熊姓男子未按規定使用方向燈,遭警方攔查。(圖/簡銘柱翻攝)

北市中正第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警員何品樑,日前執行交通執法勤務時,在博愛路、寶慶路口攔查一輛違規行駛的自小客車,當場揭發該車車牌已被吊扣,依法開單告發並將車輛拖吊。不過,何員在處理過程中,敏銳地發現車牌材質異常,隨即將其送交監理機關鑑定,結果確認這片車牌竟是僞造的,立即轉變成刑事案件。

據瞭解,當時何員警發現該車駕駛熊姓男子,未按規定使用方向燈,遂上前攔查。經查詢發現,這輛車的號牌狀態顯示爲「吊扣」,車主早已失去合法上路的資格。警方當場依規定將車輛拖吊、車牌查扣。然而,令人震驚的是,查扣後的車牌經專業鑑定後,竟被發現是假冒僞造的,牽涉僞造文書的重大刑事罪嫌。

警方隨即通知車主熊姓男子到案說明,經初步調查後,將熊男依涉嫌僞造文書罪函送偵辦,並持續深入追查僞造車牌的來源,整起案件轉爲重大刑事偵辦案。

警方特別提醒,車牌屬於國家公路監理機關制發的特種文書,隨意僞造、變造或不按規定懸掛車牌,將觸犯刑法第210條及第216條,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以新臺幣9千元以下罰金。警方強調,切勿存有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否則不僅罰單在前,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