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僱主留用屆齡退休勞工意願 申請期限將延長
鼓勵僱主留用屆齡退休勞工,勞動部去年特別延長「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申請期限,根據統計有1143家企業提出申請、聘僱2546人屆齡退休者,人數成長63%。
爲鼓勵僱主留用屆齡65歲的勞工,勞動部從民國110年開始推動「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只要僱主僱用屆齡65歲勞工達一定比例及期間,並符合計劃規定就可申請補助,且留用越久補助越高,最高可領補助新臺幣25萬8000元,執行迄今已幫助超過3000名高齡者繼續工作。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每年申請期限都爲9月1日至10月31日,但爲了讓有更多僱主願意聘僱屆齡退休勞工,勞動部112年特別延長申請期限至同年度12月31日止,也首度推動線上申請服務,讓僱主可以更方便提出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暨特定對象就業組組長施淑惠告訴中央社記者,根據統計,去年度首度延長申請期限後,不論是申請家數或是留用屆齡勞工人數都增加,申請家數從民國112年的635家新增至民國113年的1143家,留用人數也從1562人新增至2546人,家數成長80%、人數成長63%。
對於申請家數及人數爲何數量成長明顯,施淑惠研判,除了包含多了線上申請服務外,過往可能有許多僱主想留用屆齡退休勞工,只是評估完確認要留用後申請期限已經過期而來不及提出申請,計劃申請期限延長可能讓僱主更有餘裕來評估,進而留用屆齡退休勞工。
施淑惠也說,考量申請期限延長後的成效以及行政成本等,未來「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申請期限都將從9月1日至12月31日止,盼讓僱主更有意願留用屆齡退休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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