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人力銀行刊登大陸職缺 陸委會要查:若違法可罰50萬
▲福州徵才活動開設「臺灣人才專區」。(圖/翻攝微博福州廣播電視臺)
近來臺灣有人力銀行的網站上,出現大陸地區的職缺,由於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涉「爲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等行爲的廣告有所禁止,陸委會表示,如有違法仲介情形,主管機關勞動部將依就業服務法進行查處。
實際登入1111和104人力銀行的官網,都可以找到「中國工作」或「大陸地區」的相關專頁,其中包含的職缺包括行銷主管、外語老師和管理顧問等。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前項廣告活動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一、爲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二、違背現行大陸政策或政府法令。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陸委會表示,依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授權經濟部所訂「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爲應經許可或禁止之事項公告項目表」中,從事臺灣人民赴中國大陸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屬於禁止類事項。如有違法仲介情形,主管機關勞動部將依就業服務法進行查處。
陸委會指出,另關於不得從事臺灣人民赴陸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亦不得從事相關的廣告活動,依兩岸條例第34條、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等規定,不得爲之。如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4條規定,得依法裁處新臺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相關情事也會協請主管機關進一步來了解與處理。
104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經理張雅惠在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時說,104網站下方的「中國工作」連結,點選後,進入的是104獲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覈准投資設立的大陸合資事業百識人才諮詢(上海)有限公司網站首頁,此爲母子公司網站間彼此導流曝光而已,104並未代陸資企業在臺刊登徵才訊息,未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1111人力銀行總經理劉美葵則表示,公司執行業務都會遵守臺灣的法令,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有特別的注意,基礎審查包括臺灣一定要合法登記,海外公司也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而在網站上公佈「中國工作」的是一家全球性的公司,一切工作「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