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前議長郭信良涉貪起訴 法院裁定150萬交保

臺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中)涉貪昨被起訴,他被羈押近兩個月,移審法院後獲以一百五十萬元交保。記者黃宣翰/攝影

佃西里長承認收錢 否認分郭

臺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被控夥同服務團隊成員、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以「抵費地買賣價差」等理由,向佃西重劃案業者廖堅志索賄一千三百萬元,臺南地檢署昨依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及收賄罪嫌起訴郭、高,建請從重量刑;廖則被依行賄罪嫌起訴。

高進見承認收到一千三百萬元,但否認把錢分給郭信良,辯稱收到的款項分別用於簽賭、還債,但檢察官深入追查流向不明款項發現,高分兩次向廖取款後,除了聯絡郭信良、出現在郭家,隔天郭信良相關帳戶就有款項存入,認定郭收賄五百五十萬元、高收賄七百五十萬元,但郭否認收賄。

介入重劃案 郭約業者見面

郭信良及高進見被檢方羈押近兩個月,昨晚移審臺南地方法院,法院認爲沒繼續羈押必要,裁定郭、高分別以一百五十、五十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檢方起訴指出,高進見知悉佃西重劃案有利可圖,於二○一九年接洽立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廖堅志欲購買抵費地,雙方協議未果,未完成買賣。二○二一年六月七日,當時擔任議長的郭信良約廖在安南區見面,聲稱「你已答應要便宜賣抵費地給高,怎麼都沒履行?當初若買起來,依現在地價計算,利潤至少一千五百萬以上。」

廖沒答應支付所謂「交易未成的損失」,郭、高翌日再約廖洽談,廖擔心郭憑藉議長身分介入佃西重劃案進度,思考日後辦理相關程序可獲郭協助,最後同意支付一千三百萬元,於六月九日先付五百萬元,九月八日再支付八百萬元給高。

檢追查金流 指郭分得550萬元

根據金流資料,第一筆的五百萬元,郭分到三百萬元,第二筆的八百萬元,郭分到二百五十萬元,一千三百萬元賄款由高進見分得七百五十萬元,郭信良分得五百五十萬元,今年五月發動偵查,七月六日帶回多人偵訊,聲押郭、高獲准,昨天偵結起訴。

檢方認爲,郭信良及高進見擔任公務員本應清廉自持,竟爲圖一己私益,利用其等身爲議長、里長之職務上機會,向轄區土地重劃業者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收取高達一千三百萬元賄款,有辱官箴應予嚴懲,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另外,高進見在檢方啓動偵查後,唯恐犯行曝光而僞造與黃姓友人合資購買抵費地不成、以一千三百萬元和解的契約,並教唆黃等四人出庭作僞證,檢方另依教唆僞證罪嫌起訴高,依僞證罪嫌起訴黃等四人。

高的辯護律師郭晏甫,今年七月閱卷時,涉以手機翻拍記載重要案情偵訊筆錄傳給高妻,檢方也依泄密罪嫌起訴,同時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檢方認爲郭嚴重違反職業倫理,且阻礙犯罪偵查,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