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消保官涉貪還串供遭羈押 地院裁定50萬交保

南投縣府消保官許麗貞疑長期詐領爲民服務費,不法所得數萬元還串供,南投地院裁定50萬元交保。(翻攝彰化縣政府官網/楊靜茹南投傳真)

南投縣府消保官許麗貞疑長期詐領每月5400元的爲民服務費,不法所得數萬元,她上週到案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又涉串供,14日深夜遭羈押,南投地方法院15日裁定50萬元具保。南投縣府表示,依法將許調任爲簡任秘書,新任消保官一職,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相關規定,就同官職等之府內人員擇優接任。

南投消保官許麗貞遇消保案件都推給相關單位同仁,其行事風格讓同事頗有微詞。(翻攝彰化縣政府官網/楊靜茹南投傳真)

據瞭解,許麗貞在南投縣政府擔任消保官達19年,爲簡任11職等的司法從業人員,每月薪資及法制專業加給約12萬元,職掌消費者申訴、消費爭議調解等事項,遇消保案件都推給相關單位同仁,其行事風格讓同事頗有微詞,未料她坐領高薪,卻涉嫌長期詐領每月5400元的爲民服務費,不法所得數萬元。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接獲情資後,上週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傳喚許女到案說明,諭令10萬元交保,沒想到事後她又涉嫌勾串證人、僞造證據,14日許女又遭檢察官指揮廉政署中區廉政官持拘票拘提到案。

南投地檢署指出,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許女涉犯《刑法》之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所犯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僞造證據之虞,14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南投地方法院15日下午裁定以50萬元具保。

南投縣政府表示,有關本府消保官遭廉政署及地檢署調查乙案, 因消保業務相對單純,消保官涉及何種刑事案件及內容,縣府相關局處全力配合廉檢機關的調查,強調秉持依法行政原則,要求所屬公務員在積極任事的狀況下務必遵守法規,同時要求本府政風室進行廉潔行政宣導及不定期查處。

南投縣政府指出,體諒消保官許麗貞疑需應付後續訴訟程序,將調任爲簡任秘書,新任消保官一職,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相關規定,就同官職等之府內人員擇優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