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主席涉賄選遭聲押 法院裁定5萬交保

臺北地檢署

檢調獲報,「333」政黨聯盟主席、共和黨主席周克琦等人,涉嫌於今年9月、10月以發放走路工、舉辦餐會等方式爲與共和黨理念相同的特定候選人助選,涉嫌賄選,違反《選罷法》。臺北地檢署11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搜索6處,約談周克琦7人,調查局訊後移送北檢覆訊。檢察官復訊後諭令周以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周否認犯罪且拒絕交保,檢察官改聲押禁見。臺北地院12日下午開庭後,裁定周以5萬元交保

調查局接獲檢舉,指「333」政黨聯盟主席、共和黨主席周克琦等多人,涉嫌於今年9月、10月間以發放走路工、舉辦餐會等方式爲與共和黨理念相同的特定候選人助選,並在餐會上邀請候選人到場,公開爲其助選,涉嫌賄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9條第1項等罪嫌,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調昨兵分6路搜索,約談周男7人,訊後聲押周男,另潘姓共犯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其餘5人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