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鐵男毆女乘客「亮刀插椅背」遭聲押 法院裁定2.9萬元交保
▲陳男盤坐車廂出入口,卻不滿「被跨過會衰」,毆打經過的女乘客。(圖/民衆提供)
文/中央社
陳姓男子日前涉嫌在高鐵車廂毆打女乘客還持刀刺餐桌,臺北地檢署18日以陳男涉犯恐嚇公衆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臺北地方法院晚間裁定新臺幣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警調查,被害女乘客16日上午於高鐵苗栗站搭乘814次列車,進入車廂時發現陳男盤坐在車廂出入口,因動線受影響而自行跨越;陳男隨即口頭表達不滿,女乘客則進入第10車廂入座,並未通報相關人員。男子事後毆打女乘客。
當列車駛至板橋站停靠後再啓動之際,陳男又上前找被害女乘客理論,熱心民衆見男子情緒激動,還協助勸離至其他位置坐下,不料陳男竟從後背包取出1把長刀,隨即大力刺入餐桌,幸未造成其他旅客傷亡。
▲陳男拿刀插入椅背。(圖/翻攝自threads/lpy____827、gavinsung_)
案發後,有民衆按下緊急對講機,列車長與服勤員接獲通報趕至現場,同時通報高鐵行控中心請求鐵警到場。鐵路警察局臺北分駐所立即派員趕赴高鐵車站,但陳男在高鐵列車抵達臺北站後,隨即從第10車廂後車門下車逃逸。
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追查,發現陳男逃逸後還變裝和不斷製造斷點,最後逃到南投縣住處。警方昨天下午4時在南投將陳男拘提到案,陳男對於案發原因並未多說,只表示帶刀是爲了防身。警方18日中午依刑法恐嚇公衆罪移送北檢偵辦。
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爲陳男涉犯恐嚇公衆、恐嚇、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等羈押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