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路邊停車費重複繳 交通局啓動第2波通知退費
▲臺南市交通局日前完成首波溢繳1000元以上案件退費通知後,持續辦理第2波溢繳500~1000元案件退費通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路邊停車費因爲金額不高且繳費管道衆多,經常造成車主或其家人重複繳費,臺南市交通局日前完成首波溢繳1000元以上案件退費通知後,持續辦理第2波溢繳500~1000元案件退費通知,同時提醒民衆亦可利用網站查詢功能,瞭解有無溢繳情事,申辦退費。
市長黃偉哲表示,隨着科技發展,停車費繳納提供多元管道如超商臨櫃、多媒體機、行動支付、銀行或電信業者代扣、網路線上繳費等,但在便民的同時,民衆如果一不注意使用不同管道繳費,就會發生重複繳納停車費情形,經市府統計近5年內總計重複繳費共約10萬筆、金額達474萬餘元,交通局將逐步退還給民衆,另外除了積極退費,也研議防範機制,避免重複繳費不斷髮生。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爲了退還民衆重複繳納的停車費,交通局已推出3項措施:(一)針對累計重複繳費案件,主動寄發退費通知單至車主登記的車籍地址,收到通知的民衆可依照通知單上方式辦理退費;(二)如果該車牌有重複繳費情形,於新開立的路邊停車繳費單及智慧停車柱上,將同步顯示「本車有重複繳費請來電洽辦」提醒資訊,收到資訊的民衆可再洽本局辦理退費;(三)於交通局停車管理資訊網(citypark.tainan.gov.tw)及臺南好停APP提供查詢功能,民衆可查詢是否有重複繳費情況,再據以辦理退費。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因爲過去幾年累積重複繳費案件衆多且金額龐大,先前已寄發1000元以上案件,這次將寄發500-1000元案件,後續再逐步寄發通知,未能即時通知到的民衆也可利用網站查詢功能,或致電本局詢問(06-2136544、2141798、2138172*8303),避免等待。
據瞭解,各縣市停車費常因繳費管道太多,如超商、第三方支付、金融業與電信業代繳、全國繳費網…,因各業者系統回傳沖銷時間不一,或非固定方式繳費等因素,常造成重複繳費情況,由於重複繳費金額不多,許多民衆都疏於注意,以致不自知,但長久累積起來金額就不少,目前臺南市交通局已完成1千元以上主動通知車主退費,目前進行500至1000元間之通知,重複繳費退費雖是應該,但也會造成行政資源的耗費與民衆退費手續的困擾,民衆最好儘可能固定使用最習慣的繳費管道繳費,以免忘了已繳費,而一繳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