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7月起採漸進式調整房屋標準單價 市府:不得不爲
▲臺南市政府秘書長李孟諺(右)及稅務局代理局長張紹源,27日公開向市民說明,基於城市及賦稅公平正義,標準單價調整不得不爲。(圖/市府提供)
臺南市105年7月起採漸進式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市府秘書長李孟諺及稅務局代理局長張紹源27日公開向市民說明,基於城市及賦稅公平正義,標準單價調整不得不爲,臺南市採衝擊最小、調幅最低、調整時間最晚等3低調整方式,且新增稅收絕對會用在資本門,包括治水、交通、教育、農水路等建設,無關鐵路地下化經費。
李孟諺說,臺南市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民國73年第一次訂定後都沒有調整,屢遭監察院、審計機關糾正並建議適當調整舊屋標準單價。財政部財政健全方案,也一再要求應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至合理造價之40%~50%。現行市府辦理房屋之徵收是按市價,但目前4樓透天厝之房屋課稅現值每坪不到9千元,與實際造價及市價比較均顯然偏低。房屋持有成本偏低,助長炒房誘因,致房價飆漲,造成民怨,違反居住正義。倘若像臺北市、新北市或高雄市使用執照只相差1天,標準單價就相差甚大,是不合理、也極不公平的。
臺南市調整方式是採3低:衝擊最小、調幅最低、調整時間最晚,臺南市原103年就要調整,因考量市民租稅負擔,延遲到105年才重行評定,且分年打折,到108年才全額課徵。新增稅收絕對會用在資本門,也括治水、交通、教育、農水路等建設。
李孟諺表示,基於城市及賦稅公平正義,標準單價調整不得不爲,本應做全面性調整,但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考量市民負擔及都市發展,已把整個影響範圍縮小爲百分之18,而且新增稅收絕對會用在資本門建設,爲了臺南的發展我們勇於承擔。
李孟諺說,六都除南市外,都於103年調整稅制,臺南市考量市民租稅負擔,延至105年才重行評定,分3年調幅,平均調幅67%,分別是第1年調幅54%,第2年爲65%,第3年爲81%,與桃園並列6都最低。重行評定臺南市房屋標準價格有關事項,已於6月24日公告,並自105年7月1日起施行。